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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舊小區(qū)改造竣工后應該做消防評估嗎?
來源:北京消防改造公司 時間:2025-08-13 15:43:41

根據北京市-新政策要求,老舊小區(qū)改造竣工后是否需要消防評估需結合改造性質分類處理,具體規(guī)則如下:
一、免于評估的情形
基礎類改造:若僅涉及外墻翻新、樓道粉刷、管線規(guī)整等不改變建筑結構、不新增火災風險的工程,竣工后可直接納入“驗收一體化”流程,由住建部門合并開展竣工驗收與消防驗收,無需專項消防評估。
簡易改造項目:建筑面積≤300㎡且無需施工許可的裝修改造(如無障礙設施加裝),原則上免于消防審驗審批。
二、強制評估的情形
功能調整類改造:新增商業(yè)服務設施(便利店、養(yǎng)老驛站等)、改變建筑用途(住宅改民宿)或擴建疏散通道等涉及火災風險變化的工程,必須完成消防安全評估,確保符合新業(yè)態(tài)防火要求。
火災高危場所改造:涉及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區(qū)、地下空間活化、消防車道改造等項目,需驗證設施聯動有效性并出具評估合格文件。
特殊場所改造:新增托幼機構、社區(qū)醫(yī)療站等人員密集場所,或改造后用于5000㎡以下商場的,須通過疏散通道寬度、應急照明等硬性指標評估。
三、特色簡化程序
告知承諾制適用:地上面積≤5000㎡的商場改造(不設兒童/老年活動場所),可提交承諾書替代前置審查,但竣工后仍需抽檢評估。
分期驗收機制:大型綜合改造項目可分階段申請消防驗收,每階段均需獨立評估。
四、監(jiān)管要點
責任主體:委托第三方評估的,須簽訂服務合同并明確評估標準;
檔案管理:強制評估項目需建立維護保養(yǎng)及評估檔案,保存期限≥5年;
處罰機制:未按評估要求整改的,-高可處5萬元罰款并限期拆除違規(guī)設施。
執(zhí)行提示: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《北京市消防條例》明確,火災高危場所改造主體每年需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,結果向社會公開備案。


